08-12

2017

全国政协委员田在玮建议鼓励物业开展社区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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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日报讯驻我省全国政协委员田在玮建议,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在社区养老服务中的作用,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社区养老服务。

 

田在玮认为,虽然近几年各类养老机构应运而生,但政府财政投入不足,公益性养老机构严重或缺,而民营养老机构普遍存在收费和运作不规范等问题。“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社区养老服务具有自身的独特优势。”他说,物业企业拥有会所、场地及设施管理的主导权,可充分整合这些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多种服务。田在玮建议,出台鼓励物业管理积极参与社区养老服务和相关扶持政策。在家庭护理、医疗保健等专门培训以及办公经费等方面结合各地情况予以适当职业培训等补贴,对积极参与养老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营业税减免政策;国家和地方政府设立养老服务专项补贴,通过政府补贴对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物业企业予以扶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向“三无”、“五保”及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务。应扩大现有养老券的使用范围,允许用于购买物业企业提供的养老服务;对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物业企业招用的养老服务人员,享受养老机构用工补贴政策;制定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质量规范及标准,促进社区养老事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