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9

2016

关于开展“我为新区添一份绿,打造魅力家园”植树月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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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岛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印发开展“我为新区添一份绿,打造魅力家园”植树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物业办,局属各办、局机关各科室,各园林企业:
现将《关于开展“我为新区添一份绿,打造魅力家园”植树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责任分工,结合各自的实际,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抓出成效。
 
 
 
青岛市黄岛区城市管理局
                                  2016年3月19日

关于开展“我为新区添一份绿,打造魅力家园”植树月活动实施方案
 
3月12日是一年一度的植树节,植树造林,绿化家园,是改善生态环境,造福子孙后代的伟大事业,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为激发全区住宅小区居民植绿护绿、爱护环境、善待自然、节约资源的热情,全力打造“魅力”家园。经研究决定,从今年开始,自每年3月12日起,在全区住宅小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我为新区添一份绿,打造魅力家园”植树月活动,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打造“魅力家园、建设美丽新区”为目标,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义务植树法定性、公益性、全民性的认识,最大限度地动员适龄公民积极参加小区义务植树活动,力争使全区住宅小区绿化全面升级,创造出各具特色、亮点纷呈的小区绿化景观,形成全民参与城市绿化建设的浓厚社会氛围,进一步美化市容市貌,为建设宜居幸福新区做出积极贡献。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2-3月18日)
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合理分工,保障顺利开展。起草倡议书,切实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等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9日-4月9日)
加强宣传,张贴倡议书,发放宣传单、小册子,广泛动员各园林企业、各物业服务企业、小区业主委员会、小区业主开展认种认养和捐献活动,有序参与到植树月活动中。区园林办制作好小图册,图文并茂向业主普及小区花草树木品种和栽植标准。区物业办会同街道物业办指导各社区和物业小区应结合小区特点,提前规划,安排适宜种植的苗木及适合栽种的地点。各小区自行选择栽种时间,组织业主积极栽植,做好挂树牌等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4月10日-4月12日)
由区城管局组织区物业办、区园林办、街道物业办、物业公司将小区的植绿、补绿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结果在黄岛物业管理信息网上予以通报,对活动开展工作不到位的物业企业将取消其评先资格。
三、保障措施
(一)扩大宣传,营造绿化家园的浓厚氛围。以小区为宣传主阵地,广发《倡议书》,号召全体业主积极响应植树月活动,积极参与植树美化家园活动。利用春季绿化的大好时机,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广泛宣传植树绿化、美化庭院的重要意义,关心和参与小区美化建设。通过美化小区环境,提高居民群众参与植树造林、美化家园的积极性,唤起城市居民对环境保护的关注,促进每个小区大家庭环境更优美、相处更和谐。
(二)人人参与,开展绿化家园植树活动。各街道要按照“适地适绿,增绿补绿,丰富色彩,提升品质”的原则,对小区裸露土地实施绿化全覆盖,彻底消除裸露现象,为市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各物业小区应根据气候、小区绿化特色、与周围环境协调搭配等因素,合理选用植物。号召居民积极行动起来,发扬主人翁精神,自觉履行公民植树义务,踊跃参加义务植树、种草、养花活动,认建认养认种公共绿地,包植包护绿化树木,鼓励企业、业主捐献苗木,大力栽植“希望树”、“幸运树”、“理想树”、“友谊树”,建设“家庭林”、“幸福林”、“爱心林”,并为业主认植的苗木制作标识树牌,以树寄情、以树铭志、奉献绿色,为家园再添新绿,人人参与,美化家园。
(三)积极组织,集中开展补绿增绿行动。在全局组织机关干部开展“植树月”活动,利用3月26日(周六)上午和4月9日(周六)上午赴小区开展植树活动,由区物业办提供植树小区地点。各街道要指导各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利用春季绿化的大好时机,根据小区总体绿化环境,充分利用每一寸土地,实行见缝插绿、拆违建绿、拆墙透绿,逐步减少闲置和占用的绿地,已经绿化但因管理不善使植物毁损的绿地要优先进行更新改造或补植;没有绿化用地的庭院,要因地制宜采取屋顶绿化、阳台绿化、墙体绿化、装缸绿化等立体绿化形式进行补绿;住宅小区内的菜地要进行彻底清理,退菜还树。通过植树月的集中行动,逐步减少闲置和占用的绿地,消除裸露土地,修护踩踏草地,进一步提高小区绿化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