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9日,工委(区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下发<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办法>的通知》,对公开承诺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主要内容、方法步骤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计划,党员公开承诺“践诺”工作应于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下一步将转入“评诺”阶段。现请每位党员迅速行动起来,务必于12月30日前将践诺情况(践诺措施、完成情况、完成时间)全部录入完成,30日下班前将做全面检查。同时管理员将对党员录入的践诺措施严格把关,发现践诺措施不明确、不具体的予以驳回,保证践诺措施的质量。
附:网址及网站操作指南
党委办公室
2011年12月29日